陽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大同市陽高龍泉工業園區(化工園區)安全生產、聯合執法與事故報告應急救援一體化聯動機制權責清單的通知
陽政辦發〔2022〕31號
龍泉工業園區開發建設管理中心,王官屯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大同市陽高龍泉工業園區(化工園區)安全生產、聯合執法與事故報告應急救援一體化聯動機制權責清單》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陽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大同市陽高龍泉工業園區(化工園區)安全生產、聯合執法與事故報告應急救援一體化聯動機制權責清單
大同市陽高龍泉工業園區(簡稱“園區”)是我縣重點化工企業生產經營區,也是安全重點監控和危險性較大的區域,一旦發生安全生產和意外事故對園區企業和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將產生巨大威脅,事故信息的報告和及時救援對于有效減少事故損失和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十分重要。
為落實園區事故信息報告及應急救援工作責任,確保事故信息報告及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序開展,做到在縣安委辦的統一指揮下,各有關部門、單位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及時采取有效救助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切實保護人民財產和生命安全,特建立園區安全生產、聯合執法與事故報告應急救援一體化聯動機制權責清單。
一、事故報告程序
安全生產事故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規定逐級上報,即: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于1小時內向龍泉工業園區開發建設管理中心和縣應急管理局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龍泉工業園區開發建設管理中心相關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園區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園區應急預案,并立即或指派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組織救援,按照規定程序向縣委、縣政府、縣安委辦報告。縣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并應當立即按照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并通知有關單位,有關單位負責人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二、應急工作機制
(一)建立應急救援指揮機制
主管單位、屬地政府和縣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根據事故情況,立即或委派相關人員趕到現場組織救援,并迅速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現場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到場的行政最高領導擔任,并根據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做好分工,確定救援方案。各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指揮部門的要求履行職責,組織救援。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服從指揮、協調配合。
(二)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
縣安委辦協調龍泉工業園區開發建設管理中心和縣有關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應急聯動機制主要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協調指揮各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和向公眾提供社會緊急救助服務的聯合行動。應急系統需要多個部門的配合,其中包括: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陽高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隊、交通運輸局、財政局、宣傳部和王官屯鎮人民政府等單位。同時,吸收各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統一協調,統一指揮,建立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為事故救援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當園區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相應突發事件時,由縣應急管理局根據事故情況,提請縣安委辦啟動應急聯動機制,調動各方力量進行救助。
(三)建立工作例會機制
縣安委辦負責協調龍泉工業園區開發建設管理中心定期組織召開園區應急管理工作例會,原則上每半年一次,討論研究協調解決園區應急聯動中出現的問題,修訂和完善應急聯動工作各類制度,并根據情況需要不定期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相關工作。
(四)建立聯合執法行動機制
為促進園區做好安全基礎管理工作,更好的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園區內企業安全生產依法依規,縣安委辦每年組織環保、市監、衛體、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門進行不少于一次聯合執法檢查,相關部門應密切配合,積極參與。為保證執法檢查質量,可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參與執法檢查。
三、應急聯動措施及權責清單
(一)縣安委辦
1.園區出現突發應急事故時,根據縣委、縣政府領導和現場救援指揮部的指示,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單位趕赴現場進行救援,督促各有關單位履行工作職責,收集相關情況,傳達領導指示和信息報送工作。
2.負責與各聯動部門及有關專家的協調聯系。
3.按照事故救援預案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相關救援和協調工作。
(二)龍泉工業園區開發建設管理中心
1.根據園區內各個企業的重大危險源數目、分布圖、應急救援設備、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單位平面布置圖及企業應急預案等情況,組織企業專家制定符合園區實際情況、可操作性強的園區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演練,并及時修訂和完善預案,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夠及時、正確地采取應急救援措施,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態擴大。
2.事故發生時,按照規定及時向縣安委辦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縣委、縣政府和現場救援指揮部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3.按照事故救援預案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與各部門共同組織、協調園區生產安全及其他應急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落實關于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4.組織、協調相關企業參與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現場救援綜合協調、物資保障和后勤保障總體工作。
(三)縣應急管理局
1.指導、協調和組織園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根據縣委、縣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協調事故救援,并根據事故情況,提請縣安委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組織協調,并按照規定上報事故情況。
3.指導園區重大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
4.建立安全生產專家庫。
5.擔任現場救援專家組的組長,負責專家組總體工作。
6.按照事故救援預案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相關救援和協調工作。
(四)縣消防救援大隊
1.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各項消防法律、法規,負責園區的執勤滅火工作以及園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監督工作。
2.指導園區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消防工作。
3.負責園區重大安全生產以及其他突發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指導園區內一般事故的救援與現場處置工作。
4.擔任現場救援施救處置組的組長,負責施救處置組總體工作。
5.按照事故救援預案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相關救援和協調工作。
6.組織重大和一般火災原因調查,處理火災事故,負責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
7.指導園區內企業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的業務建設。
8.掌握園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情況,指導企業制定滅火預案,并適時進行演練。
(五)縣公安局
1.接到報告后應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根據事故情況,按照事故救援預案和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封鎖危險區域、設立隔離區,維持治安秩序,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人員的疏散和撤離。
2.對事故責任人員進行控制、詢問,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記錄、視聽資料、證人證言收集等取證工作。
3.負責事故中失蹤、死亡人員身份的核查及對死傷人員的法醫鑒定工作。
4.對臨時疏散人群及居住地進行治安管理。
5.擔任現場救援疏散警戒組的組長,負責疏散警戒組總體工作。
6.按照事故救援預案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相關救援和協調工作。
(六)縣交通運輸局
1.負責園區重大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應急救援工作。
2.建立本部門相關專業的安全生產專家庫。
3.制定運輸搶險預案,負責應急救援所需的道路客、貨運輸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組織調度。
4.配合上級部門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按照事故救援預案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相關救援和協調工作。
(七)市生態環境局陽高分局
1.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監測與環境危害控制的應急預案。
2.建立本部門相關專業安全生產專家庫。
3.負責各類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對大氣、土壤、水體可能的污染監測,以及對可能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救援組織協調工作,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
4.負責污染范圍和污染程度的評估及污染物質處置方案的制定,指導污染物質的處置工作。
5.搜集與事故原因及過程有關的信息資料,在職權范圍內組織事故的調查、分析、定性、處理工作,配合上級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6.擔任現場救援環境監測及預防組組長,負責環境監測及預防組總體工作。
7.按照事故救援預案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相關應急救援、報告及調查處理工作。
(八)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1.負責園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工作。
2.征求上級意見,依托上級特種設備專家庫提供服務。
3.提供特種設備技術資料支持,依托上級意見提出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并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現場指導。
4.協調調用應急救援所需的叉車等特種設備。
5.搜集與事故原因及過程有關的信息資料,配合上級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6.按照事故救援預案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相關救援和協調工作。
(九)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
1.制定園區受傷人員(含急性職業中毒等)治療與救護應急預案,組織事故現場受傷人員救護及傷員轉移,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在緊急情況下向兄弟區縣或上級衛生部門尋求醫療支援。
2.做好事故現場衛生防疫指導和作為應急避難臨時安置場所的相關準備及衛生防疫工作。
3.統計傷亡人員相關情況,向應急指揮中心和上級衛體部門報告人員傷亡情況。
4.擔任現場救援醫療救護組的組長,負責醫療救護組總體工作。
5.按照事故救援預案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相關救援和協調工作。
(十)王官屯鎮人民政府
1.協助公安部門做好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人員的疏散和撤離,負責選擇人員疏散和緊急避難場所。
2.做好緊急情況下各人口密集場所人員的疏散和轉移工作。
3.做好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等。
4.按照事故救援預案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相關救援和協調工作。
(十一)縣發展和改革局
負責將龍泉工業園區(化工園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全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督促指導園區組織實施;加強園區產業政策引導,限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項目發展,支持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配合化工園區建立并依法組織落實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建設項目聯合審查機制。
(十二)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安全管理,重點從園區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政策法規、行政許可等方面統籌考慮安全生產工作;按照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負責指導督促監管園區企業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各項決策部署及有關法律法規,指導督促監管園區企業統籌規劃安全生產工作以及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會同園區有關部門推動安全(應急)產業發展。
(十三)縣財政局
1.負責園區應急救援資金的安排,并會同審計局監督救援資金的使用。
2.按照事故救援預案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相關救援和協調工作。
(十四)縣自然資源局
負責園區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承擔地質災害的調查評價、監測預警和綜合治理工作,承擔園區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負責園區地質勘查和測繪項目的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在制定城鄉建設規劃中落實“規劃服從安全”的原則;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充分考慮實施安全生產規劃、管道發展規劃必要的空間需求和時序安排;指導園區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中統籌安排管道發展規劃,依法依規推進管道建設規范化管理;同時,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嚴格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
(十五)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負責園區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礎設施施工現場及施工現場的起重機械等設施設備的質量;負責園區企業非生產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監管;負責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處理、燃氣、供氣、供熱,負責對園區已取得土地手續,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擅自施工等非法違法建設行為的監管;負責園區天然氣管道建設和保護工作,協調處理管道建設和保護的重大問題,依法查處危害管道建設和安全的違法行為。按響應級別負責園區建設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管理工作,承擔園區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十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園區勞動合同及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督促園區各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和參加工傷保險;督促指導園區各企業落實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會同園區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生產領域職業資格相關政策。
(十七)縣水務局
負責園區水利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園區水利工程建設、加固河道的安全監管;負責園區地下水開采、水土保持、飲水等項目的安全監管。
(十八)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負責園區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等相關工作;依法辦理園區涉及安全生產前置審批事項登記注冊;對有關部門撤銷許可的企業,依法辦理變更經營范圍或注銷登記。
(十九)縣融媒體中心
1.負責制定園區安全生產事故及救援信息發布程序和方案。
2.組織應急事故對外新聞發布和接受有關媒體的采訪。
3.負責應急救援工作新聞信息的報道和影像資料的采集。
4.擔任現場救援信息發布組的組長,負責信息發布組總體工作。
5.按照事故救援預案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相關救援和協調工作。
(二十)縣氣象局
加強氣象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建立健全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預報聯動機制,提出氣象災害防御措施,指導園區開展氣象災害防御活動;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管理;負責園區企業油庫、氣庫和化學品倉庫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建(構) 筑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范、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的防雷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制定防雷安全生產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按響應級別負責園區氣象災害應急救援組織管理工作,承擔園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二十一)縣總工會
依法維護園區職工的合法權益,代表園區職工對企業落實國家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制度情況進行監督;調查研究園區安全生產工作中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規草案的擬訂工作;參與園區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二十二)團縣委
組織園區共青團員和青年職工參加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創建等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協助園區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園區共青團員和青年職工學習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二十三)縣婦女聯合會
廣泛宣傳安全知識,引導園區廣大婦女和家庭樹牢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養,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的意識和能力。
(二十四)大同市銀保監分局陽高監管組
依法履行中國銀保監會賦予的安全管理職責;監督指導承保保險公司及時開展對園區投保單位事故災害傷亡人員和受損財產的勘查及理賠工作。
(二十五)應急救援專家組
1.根據需要參加園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按時抵達指定地點執行任務并提供事故救援決策建議。
2.按照事故救援預案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開展工作,服從指揮部的安排。
3.為應急救援各類數據庫建設提供指導。
(二十六)其他單位
依照自身職責和縣區應急指揮部要求,參加應急處理、搶險救援、事故調查、現場恢復和善后等相關工作。
附件:大同市陽高龍泉工業園區(化工園區)安全生產、聯合執法與事故報告應急救援一體化聯動機制權責清單聯絡表.wps